辽宁锦州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一般需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 频道进行网络系统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
关于申请办理外债备案登记的请示。
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涉及相关项目,需提供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等文件)。
在线申报: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 频道,提交电子申报材料,附送必要的纸质材料。
审核与受理:
国家发改委在收到备案登记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自受理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情况复杂的,经国家发改委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4个工作日),在外债总规模限额内出具《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当外债总规模超出限额时,国家发改委将向社会公告,不再受理备案登记申请 4。
信息报送:企业应在每期境外债券发行 / 商业贷款提款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频道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在《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每年 1 月末和 7月末前 5个工作日内,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主要经营指标等;如出现境内外债务偿付风险或重大资产重组等可能影响债务正常履约的重大情况,应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5。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流程可能会因政策调整和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化。企业在办理前,建议及时关注辽宁省及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新政策指南,如有疑问也可咨询当地发改部门或专ye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